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第七期非缠绕垫片年度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非金属垫片复合垫片;金属环垫(包-B3-金属环垫)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第七期非缠绕垫片年度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非金属垫片复合垫片;金属环垫(包-B3-金属环垫)招标公告

Report

中国石化第七期非缠绕垫片年度框架协议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化第七期非缠绕垫片年度框架协议公开招标(WZ********A/B/C-5309-6109-B3)招标人为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非金属垫片复合垫片;金属环垫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其他各种密封件
1.00
W
包-B3-金属环垫
2
标准八角垫片
1.00
W
包-B3-金属环垫
3
其他金属垫片
1.00
W
包-B3-金属环垫
4
金属平垫
1.00
W
包-B3-金属环垫
5
非标椭圆垫片
1.00
W
包-B3-金属环垫
6
非标八角垫片
1.00
W
包-B3-金属环垫
7
透镜垫片
1.00
W
包-B3-金属环垫
8
标准椭圆垫片
1.00
W
包-B3-金属环垫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1、具有有效期内覆盖招标物资范围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具有有效期内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认证和评审(检查)机构(例如国家密封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型式试验证书。

3.1.7 1、连续3年(指20、21、22年)总利润率不低于0;2、上年度(2022年)资产负债率≤70%;3、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附表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没有2022年审计报告的可向前追溯一年。

3.1.8 投标商需提供近3年(指20、21、22年)在石油石化行业中金属环垫的供货业绩汇总表,无需提供合同\发票扫描件,评委根据标书中的业绩汇总表信息复核业绩的真实性(业绩汇总表的格式以附件《业绩模板》为准)。

3.1.9 具备生产金属环垫的车床、硬度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在投标文件上签字的授权代表与设备的清晰合影和清晰铭牌照片,若无法提供清晰的设备铭牌可提供设备发票或转资证明或自制钢制铭牌。

3.1.10 投标商需承诺提供的设备和铭牌照片真实有效,一旦被查出作废标处理。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1 投标商需承诺满足技术及合同文本条款要求。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被在投标文件上签字的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2 投标商不得对报价表进行增减、合并、顺序和格式调整等任何修改,除要求上传标书内的商务报价以外,开标后投标商还需将EXCEL报价表提交招标中心。

3.1.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4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8日 8:00时至2023年5月15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31日12:3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31日12:30

开标地点:宁波招标中心指定地点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5月31日12:3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事宁波招标中心
地址:
上海市金山卫纬二路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
邮编:
邮编:
联 系 人:
顾麒麟
联 系 人:
陈俊慧
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
guql.sh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chenjh@sinopec.com
2023年5月8日
,上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框架协议公开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国事宁波招标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