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微山龙岗光伏电站时间同步装置改造升级项目公告
山东微山龙岗光伏电站时间同步装置改造升级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 山东微山龙岗光伏电站时间同步装置改造升级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范围
2.1项目概括
山东微山龙岗晶科光伏电站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欢城镇二龙岗村。项目现场部署有北京四方CSC-196时间同步装置一套,装置支持北斗、GPS双时钟信号,目前因项目前期装置配置问题,导致装置目前只配置有GPS时钟信号,没有配置北斗时钟信号;装置网络接口3个,已使用2个;一台上海霖卿时钟监测设备(系统)。
根据山东省电力调度控制中心【2021】393号《关于加强山东电网时钟同步监测管理的通知要求》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省调时钟监测主站系统因运行时间太久,将逐步退役,各发电企业在原采集数据基础上增加新的采集信号点通过远动装置转移接入EMS系统,并要求现场必须双时钟,双模块(北斗,GPS),时钟具备监测功能(《通知》中亦规定了监测范围)。
2.2采购内容
2.2.1时间同步装置改造升级
当前项目现场部署时间同步装置只配置GPS信号,需通过调试、软件升级或其他方式增加配置北斗信号,通过调试后使得时间同步装置满足双模块(GPS、北斗)信号要求,在此基础上应按《通知》要求对站内设备授时(包含原有站内设备授时和新增设备授时)并继续保持时钟监测功能、增加监测设备范围和增加监测测点,并将监测量上传至调度(按电压等级上传不同调度)。
2.2.2时钟监测设备改造升级
按照《通知》要求,现场必须配置双时钟设备,双模块(北斗,GPS)信号。因此需对时钟监测设备进行改造,在原有时钟监测装置的基础上增加卫星信号接收模块、北斗和GPS卫星天线和信号采集模块,使时钟监测装置同时具备同步时钟功能。通过改造升级后,在不影响原来的综合终端与功率预测时间等数据上传的基础上应具备上传时钟各状态与参数功能,并按照《通知》要求,增加监测设备范围,增加监测测点,并将监测量上传至调度(按电压等级上传不同调度)。
2.2.3软件升级及调试服务
软件升级及调试服务应包含但不限于时间同步装置升级调试、时钟监测设备软件升级和改造硬件调试、站内设备授时调试、远动通讯调试(含时间同步装置、时钟监测设备与远动设备调试、远动设备与省调地调之间调试)。通过软件升级和调试后,升级改造涉及设备应具备《通知》要求,并按照《通知》要求将监测数据上传至调度。
2.3 项目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济宁市二龙岗村微山晶科电力有限公司。
2.4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2.5其他:
成交后,成交人与微山晶科电力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3.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时间同步装置升级改造项目或有过生产、销售时间同步装置设备项目,并提供业绩合同(提供合同协议书,表征合同双方当事人、标的等主要内容页、合同签字页) ;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竞报价(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www.gsxt.gov.cn)。(提供上述网址中的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4)其他要求: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4.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 5 月 8 日至2023年 5 月12 日15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有意向的报价人须登录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内通过电子采购平台领取采购文件。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 5 月 13 日 09 时(北京时间)。
6.2 递交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提示指引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盖章PDF版和word版报价文件,Excel版报价清单)。
7. 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报价人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具体了解电子采购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ps.ctg.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中“5.1 竞争性谈判项目”的操作流程。或咨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995转2。
8.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 2023 年5 月 13 日 09 时至2023 年 5 月 16 日 17 时;(该时间段为预估时间,具体以采购人电话通知为准)
本次不组织现场开启及谈判,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及腾讯视频会议在线上组织谈判。采购人在报价人截止时间(开启报价时间)和地点进行不公开开启报价。
请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谈判期间准备好电脑并随时保持手机信号的畅通,接到采购人电话邀请,即携带身份证进入采购人申请的腾讯会议室同时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进行谈判。
9.特别提示
9.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在报价文件中填写联系方式,如因未提交联系方式导致谈判期间无法联系到报价人,视为主动放弃报价。
9.2 报价人参与公司采购活动请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三峡集团、湖北能源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采购活动中报价人出现下列行为的,采购人按照三峡集团相关规定处理:
(1)涂改、伪造、出借、转让资质证书或授权证书;
(2)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3)报价人之间相互串通报价(同一IP地址、不同报价文件载明的管理人员为同一人、不同报价人的报价呈规律性变化、不同报价人报价文件异常一致);
(4)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成交;
(5)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等,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
处理方式:
(1)供应商有串通报价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2年;
(2)供应商有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3)供应商有严重违约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行为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3年;
(4)其他严重失信行为处罚年限为1年;
(5)情节严重的,经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最长为5年;
(6)情节特别严重的,经采购委员会审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处罚年限为永久),处罚期内报价(成交)人将无法参与集团公司采购活动。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 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徐东大街73号能源大厦31层
联 系 人: 许工/熊工
电子邮箱: **********@qq.com
监督部门: 新能源公司工程建设部
2023 年 5 月 8 日
标签: 时间同步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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