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开口水电站下游索道桥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龙开口水电站下游索道桥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龙开口水电站下游索道桥拆除工程(招标及合同编号:LKK2015/T09),项目法人为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且资金已到位,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只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龙开口水电站下游索道桥拆除工程,下游施工索道桥是龙开口水电站施工期间联系坝址下游两岸交通的重要建筑。施工索桥为平拉钢索桥,桥长281.20m,桥净跨为210米,桥面宽度4.0+2×0.75m,设计荷载1辆汽-40,人群荷载37.5kg/m2,洪水标准为天然河道50年重现期洪水,两岸桥台高程为1244.50m。
本次招标范围为下游索道桥拆除工程项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混凝土凿除、C15毛石混凝土凿除、主索拆除、钢结构拆除、桥面木板拆除、方木拆除、栏杆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场地平整、旧材料回收等项目。
本招标项目工期要求:计划2015年10月25日承包人进点,并于2015年11月25日工程全部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已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 投标人须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4) 投标人拟投入本合同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数量足够、并具有丰富经验,其中,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和5年以上从事本合同工程施工相近工程项目的工作经验;
(5) 投标人近五年独立承担过类似工程,未发生过安全事故;
(6) 投标人需提供2012~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包人参加投标:
(1)受雇于项目单位并为其项目的准备采购或实施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或组织;
(2)外借或临时派出其人员在受雇于采购方并为其项目的采购或实施准备提供咨询的公司或组织;
(3)国家规定的其它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 月12 日至2015 年9 月16 日,每日上午08:3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省鹤庆县龙开口镇龙开口水电厂业主营地办公楼1414办公室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10 月8日15 时00 分,地点为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龙开口镇龙开口水电厂业主营地办公楼五楼150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龙开口镇龙开口水电厂
邮 编:671505
联系人:段 志 钢联系电话:****-*******
徐 学 英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DZG********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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