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怒江振兴畜牧产业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的公示
【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怒江振兴畜牧产业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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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怒江振兴畜牧产业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的公示
怒江振兴畜牧产业建设项目需要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使用林地单位:怒江振兴畜牧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怒江振兴畜牧产业建设项目。
拟使用林地的用途:厂房、青贮池、蓄水池、仓库及进场道路等。
项目建设地点:泸水市六库街道新寨村龙潭组。
拟使用林地范围及面积:东经98°52′41″~98°52′43″,北纬25°46′48″~25°47′18″之间,拟使用林地面积为1.1605公顷。
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拟使用林地上林木蓄积为30立方米。
拟使用林地的权属:使用林地属于泸水市六库街道新寨村委会龙潭组集体林地。
使用林地补偿情况:项目使用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等费用,由用地单位与林权所有者签订协议并进行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所在管辖区内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和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所反映。
六库街道办事处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林业) | 0886-******* |
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所 | 0886-******* |
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5月8日
标签: 怒江振兴畜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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