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迁建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实验小学迁建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泉建工(明)*******
开标时间:2015-09-29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泉建工(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溪县实验小学迁建项目已由明发改审[2015]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勘察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明溪县实验小学迁建项目;
2.2. 建设地点: 明溪县下白莲、新车(新公安大楼东侧) ;
2.3.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用地面积约39582.5㎡,建筑面积约35000㎡(其中实验小学建筑面积31500㎡,附属幼儿园建筑面积35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小学教学楼、幼儿园教学楼、办公用房、风雨操场、综合楼、附属用房、室外运动场及配套公用设施等。建筑容积率≥0.7,20%≤建筑密度≤35%,绿化率≤30%。;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13600万元。
2.5. 招标类型:勘察、施工图设计招标 ;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明溪县实验小学迁建项目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根据国家发改【2015】299号文件精神,确定工程设计控制价金额为 110 万元(包括基坑支护设计费)。 2、招标人公布勘察项目的工程勘察收费计费根据国家发改【2015】299号文件精神,确定勘察费控制价 100 元/米(且包含技术服务费),工程数量按实计量。
2.6.2内容:工程勘察、实地测量、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体育场设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人防工程、环境工程、景观工程、室内装修和夜景工程、市政配套等专业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福建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派出的联合勘察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3.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一般公用建筑总建筑总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设计项目;(投标人的拟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可以重复)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09 月 10 日至 2015 年 09 月 16日(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崇荣路15号5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相关资料另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5年09月28日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前一天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到账且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 “明溪实验小学设计保证金”,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万贰仟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5 年 09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惠利金茂广场A幢5层);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根据国家发改【2015】299号文件精神,确定工程设计控制价金额为 110 万元(包括基坑支护设计费)。
8.2招标人公布勘察项目的工程勘察收费计费根据国家发改【2015】299号文件精神,确定勘察费控制价 100 元/米(且包含技术服务费),工程数量按实计量。

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雪峰镇明珠路 ,邮编: 365200 ;
电话: 133*****089 传真: ;
联系人: 陈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三元区崇荣路15号5楼,邮编: 365000 ;
电话: ****-*******186*****756传真: ****-*******
联系人: 杨工 。

交易中心名称: 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惠利金茂广场A幢5层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明溪支行
开户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01

标签: 勘察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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