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王府音乐厅机械吊挂及灯光音响系统恢复项目比选公告
中央音乐学院王府音乐厅机械吊挂及灯光音响系统恢复项目比选公告
现对中央音乐学院组织的“中央音乐学院王府音乐厅机械吊挂及灯光音响系统恢复项目”进行校内比选采购,现邀请合格申请人前来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 项目名称:中央音乐学院王府音乐厅机械吊挂及灯光音响系统恢复项目
二、 预算金额及招标控制价:23.******万元(大写:贰拾叁万零肆佰捌拾捌元肆角柒分)
三、 采购需求:
1.工程内容:中央音乐学院王府音乐厅机械吊挂及灯光音响系统恢复方案及设备清单及技术规格所示的全部内容。
2.工程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中央音乐学院王府音乐厅
3.计划工期10日历天,具体施工日期以发包方通知为准。工期如需提前,按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 10 天。
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5.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的等级要求:《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2019版本)达标(合格)标准。
四、 合同履行期:计划工期10日历天。
五、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六、 申请人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若投标人为外地企业,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3.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比选。
3.4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违反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3.6未向采购人领取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申请人均无资格参加比选;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七、 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期限及方式:
1.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05月08日至2023年05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
2.比选文件领取方式:将报名材料扫描PDF格式,发送电子邮件至**********@qq.com后电话告知。工作人员审核完成后将比选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申请人邮箱。
1)校内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
2)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件);
3)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身份证复印件;
八、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5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九、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比选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中央音乐学院西门办公楼五层会议室。
十、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一、 本公告在中央音乐学院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发布。
十二、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央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计财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176*****709
附件:校内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
中央音乐学院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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