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北海区废弃物海洋倾倒成分检验评价、泥浆钻屑样品检验项目竞争性磋商
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北海区废弃物海洋倾倒成分检验评价、泥浆钻屑样品检验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北海区废弃物海洋倾倒成分检验评价、泥浆钻屑样品检验项目 | ||
品目 | 服务/环境服务/水污染治理服务/海洋水域污染治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5月08日15:3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5月08日至2023年05月1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5月19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 ||
预算金额 | ¥4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然然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转802 | ||
采购单位 | 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转802 |
项目概况
北海区废弃物海洋倾倒成分检验评价、泥浆钻屑样品检验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QFQWNJYPJY-2023-01
项目名称:北海区废弃物海洋倾倒成分检验评价、泥浆钻屑样品检验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废弃物海洋倾倒申请项目的废弃物海洋倾倒特性和成分检验评价,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向海中排放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重晶石检验评价。简要技术要求:对相应地区申请的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项目,进行废弃物站位设计,样品现场采集,废弃物样品实验室检测分析和评价,完成废弃物海洋倾倒特性和成分检验评价报告。对申请的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向海中排放含油钻井泥浆和钻屑许可项目,进行重晶石样品实验室检测分析和评价,完成重晶石检验评价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审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联合体参与的,若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若联合体由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价格给予4%的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小型、微型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给予4%的扣除政策)。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2022年度或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2年度或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国家认证许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认证证书。(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磋商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2023年5月19日10时30分)。(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供应商,组成联合体成员最多5家,自愿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1)、(3)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8日至2023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方式: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将购买磋商文件的函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150*****207@163.com,函上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供应商发送邮件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磋商文件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银行账号:955*****718********;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55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联系方式:022-********转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然然
电 话: 022-********转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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