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区文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改造工程检测项目比价公告

邗江区文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改造工程检测项目比价公告

兹有我公司所属“邗江区文旅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改造工程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比价,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报价。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备案证书,及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2、参与比价应提交资料:

(1)报价表(各投标人自行报价);

(2)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注:

1、上述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贰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上述材料未提供的以及投标书未装订密封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服务费

1、最高限价:本项目按费率报价,最高不超过国家行业有关收费标准的40%

2、本次项目以固定费率,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按国家或行业规范要求完成本次见证取样、材料检测规范要求相关一切费用、人员工资、保险费、节假日福利费、耗材费等(含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

三、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

1、工作内容:投标单位应当按国家或行业规范要求,提供水泥物理力学性能,钢筋力学性能,砂、石常规,砖、瓦,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混凝土、砂浆强度,土工,沥青,沥青混合料,石灰,粉煤灰,门窗,水电、环境检测、热工性能检测、主体实测等与本工程相关材料检测服务。

2、服务期限要求:随施工工期,约30日历天。

四、最高限价:不超过国家行业有关收费标准的40%。

定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约30日历天

七、工程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所有检测报告提供完毕后一次付清。

八、投标人须知:

1、1、参与本次项目,各投标人应按公告要求准备相关资料(相关材料内应当明确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于2023年5月11日11:00前递交至(可邮寄)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303(扬州市江阳西路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

2、联系人:景先生,0514-********

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5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产业发展 文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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