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实验学校中小学生校服项目竞争性磋商

锦州市实验学校中小学生校服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锦州市实验学校中小学生校服项目
品目

货物/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被服装具/被服/制服

采购单位锦州市实验学校
行政区域锦州市公告时间2023年05月08日16:3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5月09日至2023年05月15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99-24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5月25日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99-24号)
预算金额¥4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越
项目联系电话137*****075
采购单位锦州市实验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武汉街4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女士,0416-*******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99-2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越137*****075

项目概况

锦州市实验学校中小学生校服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99-2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S[2023]034

项目名称:锦州市实验学校中小学生校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每套校服含夏、秋各一套,2023年一年级1200套,七年1200套;2024年一年级1200套,四年级1200套,七年1200套;2025年一年级1200套,四年级1200套,七年1200套(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要求前胸订校标(校标上分年级)

一、校服款式、颜色要求

校服款式要体现学生时代特征和校园文化内涵,遵循使用和美观相结合的原则,在确保耐脏、耐磨、耐洗、透气的基础上,保持简洁统一的运动装风格。颜色可以分区、分色块相互配合。

二、学生校服质量技术要求包括面料质量要求、外观及内在质量要求。

⑴面料质量要求

成衣原材料纤维成分含量符合国家及省相关规定,夏季校服面料要求为涤棉,冬季校服面料要求为涤纶。

⑵外观及内在质量要求

①产品说明中文标识:纤维成分和含量、号型规格、洗涤方法、厂名、厂址、联系电话。并缝合在学生服上。

②学生服基本安全与质量应符合 GB*****《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并要求供应商所承做的学生校服全部达到合格品等级以上。

  • 交货时间:每年9月10日前(具体期限根据采购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四、校服发放过程: 根据学校、班别、姓名、规格分类包装,按时按量把校服送到学校。如出现质量问题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完成调换。服装质量除人为损坏外,免费提供三年有效的常用耗材,如拉链、纽扣等。

五、质量验收

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在校服制作过程中或制作结束后,由学校及家长代表、权威专家组成的质量监测小组,随时对面料质量、成衣质量进行不定期抽检。依据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1228-2014《学生装通用技术要求》及 GB*****《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本次学生校服采购要求必检项目包括: 纤维成份含量%、甲醛含量、PH 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验收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专业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其间发生的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质量问题采购方有权终止供应商履行合同。

2、个别有质量问题或尺寸规格不符的货物,必须在报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换。

六、售后服务

1、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承诺售后服务及时到位,并负责后期补充订制校服的供应(校服的款式与颜色、校服面料的质量应与前一批次相同),供应单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的中标价格。

2、供应商所提供的校服质量保证期三年。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应立即作出服务响应,10 个工作日内履行补购、换购;属于非人为损坏质量问题的负责包修、包退、包换。

注:

1、采购单位在接收校服时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

2、对家庭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学校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3、学校在收到订购校服后,将按照同一面料抽检1套校服的要求,及时将校服送具有资质的纤检所检验。检验合格后,学校在学校网站上公开校服质量检验报告,再将校服发放给学生。学生校服送检费用由学校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向学生另行收取。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每年9月10日前完成供货(具体期限根据采购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3.2具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3.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9日至2023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99-24号)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99-24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99-2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实验学校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武汉街41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省禾山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99-24            

联系方式:李越137*****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越

电 话:  137*****07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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