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九团财政所车辆出售竞价(第二次)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九团财政所车辆出售竞价(第二次)交易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七十九团财政所
车辆出售竞价公告(第二次)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受七十九团财政所委托,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标段 | 标的名称 | 型号 | 购入时间 | 出售底价/元 | 报价增幅/次 | 竞价保证金(元) | 车号 |
1 | 微型载货汽车 | 五十铃皮卡 | 2012年12月1日 | 8000 | 1000元或1000元的倍数 | 800 | 新 FB3K78 |
二、勘察时间及联系电话:
1. 勘察时间:2023年5月8日起至2023年5月29日(工作时间内)。
2. 勘察地点:79团
3. 委托方:79团财政所
联系人:巴哈尔古丽
联系电话:136*****903
4.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
联系电话:0999-*******
0999-*******(财务室)
三、处置方式:
采取有底价的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价时间及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请竞买人在取得竞买资格后,于2023年5月31日17:00使用电脑端IE浏览器,做好网络竞价准备。2023年5月31日17:30开始网络竞价(网络竞价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五、报名须知:
1. 报名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进行竞买人注册、诚信库完善、网员报名。
2. 有意参加竞价的个人、单位,按要求向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缴纳规定金额的竞价保证金,一份竞价保证金对应一个标的。竞价保证金以网银或电汇形式支付,汇出账户必须与网上报名的竞价人名称一致。
账户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克达拉市兵团支行
3.竞买人须在2023年5月29日17:00前办理完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及竞买报名的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六、特别告知
1. 竞买人应当做好充分尽职调查,须自行了解标的产权性质、产权瑕疵相关情况,并充分了解产权变更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产权瑕疵可能产生的相关风险。
2. 竞买人须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研判且自愿接受后进行报名。竞买人成为最终竞得人后,视同完全接受披露信息可能与实物现状出现的差异。若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纠纷与转让方及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无关。
3. 报名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保证金缴纳情况审查,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会在报名截止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进行统一审核。
4. 竞得人需承担相关手续及费用。
5. 成交公示。竞价结果会在竞价结束当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上进行公示,竞得人须在公示期间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416办公室领取成交确认书及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6. 保证金及处置。
(1)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一家竞买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须以不低于竞拍底价受让(底价的基础上加一次价)。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
(2)竞买人未被确定为竞得人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在竞价结束后到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财务室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3)竞买人被确定为竞得人在办理完相应手续后,携带保证金退还申请书,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3楼财务室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4)竞买人应在确认为竞得人后应在规定时间内(2023年6月7日前)签订合同并交清全部竞价款项。如不能按时缴纳全额竞价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视为其主动放弃竞价结果,保证金不予退还,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将择日重新组织竞价。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
2023年5月8日
招标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