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委托,对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和违法处罚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4)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本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

3、预算编号:08-15-9744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1)本项目不分标包。(2)项目总体情况:长征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是一个信息指挥平台,为多媒体设备高度集成的现代空间,设计依照“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功能完善、操作方便、安全可靠、扩展方便”的设计目标,需要达到如下几种模式的需求:①、满足音视频指挥的需求,通过本系统可将本地和远端的音视频图像均能无缝无延时发送到大屏幕或对方设备中进行分析指挥;并能与各单位原有系统无缝连接。②、本系统做为一套专业会议系统需具备多媒体会议基本会议管理控制功能,系统中智能数字混音矩阵处理器能完成同步摄像机精确定位和拍摄需求,并支持同步中控系统控制。

5、交付日期:2015年11月10日完成交付使用

6、交付地点: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09-1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09-30,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3)《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原件的扫描件;(4)本市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证明扫描件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可于2015年9月16日上午9:30—12:30,下午13:00—15:00,携带上述资料原件至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285号1601室(上海亿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一经售出恕不退还。注:上述内容原件经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除委托书原件外其他复印件均加盖企业公章)。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5-10-08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5-10-08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285号(三角大楼)1607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285号(三角大楼)1607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还需提供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一正二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如投标单位需要了解现场可自行前往。(2)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5年9月17日9上午16:00时前在网上招标系统中向代理机构提出,代理机构将于2015年9月18日下午16:00时前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开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会议。(4)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实行全过程电子采购,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活动应当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符合该电子采购平台的设置要求。电子采购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4)其他: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原装进口产品。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万镇路180号地 址:
邮 编:200333邮 编:200011
联系人:张荣华联系人:缪锐
电 话:********电 话:***-*********803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 址:网 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网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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