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行政区域永春县公告时间2023年05月08日17:4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永春县桃城镇福龙丽景西路22号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5月08日至2023年05月1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
项目联系电话183*****870
采购单位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永春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先生199*****989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怀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永春县桃城镇福龙丽景西路2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郑183*****870

项目概况

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永春县桃城镇福龙丽景西路2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S(2023)YC013

项目名称: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招标内容

数量

主要服务要求

最高限价(元)

1

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80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8日至2023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永春县桃城镇福龙丽景西路22号

方式:请受邀供应商于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到永春县桃城镇福龙丽景西路22号)以现金方式现场购买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报名表(含所报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购买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格式自拟。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逾期或未购买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怀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永春办事处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2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怀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永春办事处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采购项目为竞争性谈判邀请项目,请受邀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永春县        

联系方式:林先生199*****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怀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春县桃城镇福龙丽景西路22号            

联系方式:小郑183*****8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

电 话:  183*****87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鉴定服务 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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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怀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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