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MW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飞灰稳定化组合设备安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12MW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飞灰稳定化组合设备安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12MW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已由兵发改能源发(2013)57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12MW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飞灰稳定化组合设备安装工程)

2.2 建设地址: 石河子北工业园区

2.3 建筑规模:新建一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两条垃圾焚烧处理线,选用2台日处理垃圾500吨的循环流化床锅炉,配置1台1.2万千瓦汽轮发电机组。

2.4 工程概算投资额: 600万元

2.5 本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5.1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

飞灰稳定化组合设备安装。

2.5.2拟招标的其他标段范围如下:无

2.5.3施工工期:60 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石河子以外企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动态资质核查登记。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设招标控制价)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9 月 10 日至2015年 9 月 15 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到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由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报名(联系人:李江波,电话:158*****888)。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进疆备案复印件(疆外投标单位)、动态资质核查登记册复印件(石河子以外投标单位)、拟投入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5 年 月 日至2015年 月 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在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新疆石河子市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青年路北一巷8号

邮编:832000 邮编:830002

联系人: 李惠琳 联系人:刘骏、杨戈、李江波

电话: ****-******* 电话: 0991-8852235、8852296、158*****888 电子邮件:xjitc@126.com

2015年9月10日

标签: 垃圾 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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