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妇联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公告
恩施州妇联机关食堂食材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恩施州妇联机关食堂食材采购
2.采购方式:公开竞价
3.预算金额:以单位的实际需求为准
4.采购需求:供应商为单位提供米面油类、新鲜水果饮料类、禽畜肉蛋类、农副加工类、时令鲜蔬类、调料类、冻货类等食材。
5.服务期限:2年,合同分年度签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成交原则:单价以单位认可的供应商送货当日的市场价格为准(数量以单位的实际需求为准),投标人以此为基数投报下浮率,投标人所有报价包含运费、税费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6.2、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6.3、供应商提供以下情况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定代表人及员工没有受到刑事处罚(含酒驾、醉驾)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受到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因虚假承诺取得资格一经查实将被取消资格且不得获得补偿,学校还保留继续追究的权利;
6.4、供应商应具有承担风险的能力:提供食品安全抗风险承诺书,购买食品安全保险、车险及送货人员的保险等相关食品安全方面的保险单据。
6.5、需在扶贫832平台采购一定数量的农副产品,具体数量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三、公告时间
(一)公告时间:2023年5月8日至5月11日
(二)报名方法:各潜在响应供应商,请在恩施州妇联官网查阅项目采购公告,下载采购文件。
四、报价时需要递交的资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相关资质的原件或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价资料(密封)。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1日17:00。
(二)送达地点:恩施州妇联办公室502。
联系人:李辉
电话:*******
地址:恩施市新建街69号
恩施州妇女联合会
2023年5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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