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普陀区“数字城管”综合执法管理系统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普陀区“数字城管”综合执法管理系统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普陀区“数字城管”综合执法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投标人,必须按照规定完成登记手续;2.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需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该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计算机软件企业认定证书(需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该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4.投标人在本市具有固定的安装、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需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该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5.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需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该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8.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9.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需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该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普陀区“数字城管”综合执法管理系统

2、招标编号:SHXM-08-********-****(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2015-156)

3、预算编号:08-15-9815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包括软件开发、软件培训、软件运行、软件维护等工作内容。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日期:

6、交付地点: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09-1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10-08,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投标人,必须按照规定完成登记手续;2.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需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该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计算机软件企业认定证书(需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该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4.投标人在本市具有固定的安装、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需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该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5.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需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该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8.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9.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需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该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5-10-08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5-10-08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楼416室

2、开标地点: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楼416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注:网上招标系统为“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供应商与2015年9月11日—2015年9月17日在网上进行报名,2015年9月17日9时30分至15时30分,授权委托人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计算机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证明投标人在本市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所需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至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楼412室(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真北路2095号地 址:
邮 编:200333邮 编:200333
联系人:王成联系人:周金禄
电 话:180*****913电 话:***-*********8485
传 真:********传 真:***-*********6133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 址:网 址:

附件信息:
附件1: ********67%22);">招标公告.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