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12强清12号烟台开发区天地辰通电讯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负责人告知书

(2022)粤0112强清12号烟台开发区天地辰通电讯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负责人告知书

烟台开发区天地辰通电讯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负责人殷路军: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黄埔区法院”)于2022年10月28日作出的(2022)粤0112清申15号《民事裁定书》,黄埔区法院受理广州天地辰通电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通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月3日作出(2022)粤0112强清12号《指定清算组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辰通公司清算组,负责开展强制清算工作。

根据工商登记信息,你为辰通公司对外分支机构烟台开发区天地辰通电讯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负责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强制清算工作的顺利推进,清算组特要求你配合清算组履行清算义务,将你了解的辰通公司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情况、债权债务清册、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公司证照及印章等重要文件的线索及存放地、保管人等情况,如实向清算组报告。如掌握公司的重要文件,请依法向清算组移交,并配合清算组完成其他清算工作。

如拒不向清算组报告或不向清算组移交掌握的相关资料,不配合清算组推进强制清算工作,由此导致的所有法律后果由你自行承担。

特此告知。

广州天地辰通电讯设备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三年五月八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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