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展示中心设备及相关软件招标公告

APEC展示中心设备及相关软件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APEC展示中心设备及相关软件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项目立项编号:110

  采购人名称:北京雁栖湖生态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雁栖湖西路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建智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168号朗琴国际A座160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数量:详见下述货物采购需求一览表

  采购用途:提高雁栖湖地区旅游品质和社会影响力。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对APEC峰会中使用的部分特色会议用品进行展示,展示以投影、互动屏幕、互动设施等多媒体和实物为主。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第一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

  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投标人须具有多媒体制作的能力(以已完成的同类业绩为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第二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

  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制造厂家出具的产品唯一经销授权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 9月11日至2015年9月1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点至12点00分,下午13点00分至16点,不含节假日)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168号朗琴国际A座1608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9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9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怀柔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309室 (北京市怀柔区开放路33号)

  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项目联系人:肖文珺

  联系方式:***-********-***

  采购方式:公开

  本次招标预算控制金额:本次招标共分为2包,预算金额为707.4万元,具体货物采购需求一览表内容如下:

  包号

  包名称

  招标内容

  数量

  分包预算金额

  一

  影视和软件部分

  1、影视制作

  13部

  338.6万元

  2、互动软件制作

  3个

  二

  硬件部分

  1、壁挂一体机

  8台

  368.8万元

  2、落地一体机

  6台

  3、挂架

  14套

  4、吊架

  6个

  5、投影机

  6台

  6、镜头

  6个

  7、watchout视频

  2台

  8、服务器

  4台

  9、watchout授权

  2个

  10、LED显示器

  3台

  11、交换机

  3台

  12、网络交换机

  1台

  13、DVI光端机

  4套

  14、光纤

  4根

  15、全频音箱

  9台

  16、低音音箱

  3台

  17、音箱处理器

  5台

  18、功放

  8个

  19、时序电源

  2台

  20、红外体感摄像头

  1台

  21、二维码扫描仪

  1台

  22、拼接屏

  25块

  23、窄边拼接屏

  3项

  24、处理器

  1台

  25、前维护架

  36套

  26、多媒体服务器

  1个

  27、嵌入式多媒体音箱

  2项

  28、触摸桌

  1项

  29、触摸框

  1项

  30、无线触摸屏

  2台

  31、无线AP

  1个

  32、中央控制主机

  1台

  33、2路串口控制模块

  1个

  34、智能8路继电器

  4台

  35、ipad触摸屏认证

  4套

  36、软件编程

  1台

  37、机柜

  3台

  38、网线

  2箱

  39、RVV双绞线

  4箱

  40、操作台

  1台

  41、椅子

  2把

  42、配电柜

  2套

  43、安装辅料

  11批

  三

  合计

  707.4万元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附被授权人身份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如为代理商,需要制造厂家出具的产品唯一经销授权书(仅适用于第二包);

  6、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格式自拟);

  7、近三年(2012年9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同类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

  1、以上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递交。未按要求递交上述材料的投标人将不予报名和出售招标文件。

  2、第一包的同类业绩是指:合同价款不低于100万元的多媒体制作项目。

  3、第二包的同类业绩是指:合同价款不低于200万元的多媒体及会议设备采购项目。

  北京建智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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