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石膏招标公告
脱硫石膏招标公告
临夏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临夏县分公司对脱硫石膏采购进行公开招议标,为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拓宽采购渠道,提高采购质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议标内容概况:
1、标的内容:脱硫石膏
2、交货地点:临夏海螺、临夏县分公司指定原材料堆场。
3、采购数量:预计4.5万吨,其中临夏海螺3.5万吨,临夏县分公司1万吨,具体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4、质量指标:SO3≥38%、结晶水≥12%、水分≤12%、不含土及杂物。
5、合同期限: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11月30日。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具备纳税人资格。
2、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
3、具有较强的保供能力,应急保供能力强的优先考虑。
三、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并可附单位经营业绩介绍等文字说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材料中的真实性予以进一步核实;
2、若投标人为电厂、铝厂等相关单位包销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
4、报名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逾期不予受理,本次投标人的资格须经招标人评审和现场调研确定。
四、报价原则: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运输费用等不确定因素,本次投标报价为综合含税到厂价,中标价在合同期限内保持固定不变。
五、中标原则:在保证质量达到招标人使用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招标人生产需求,按照除税价格从低至高确定中标单位。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拾万元,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在合同期满双方无任何纠纷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未中标单位,在招标工作结束后15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七、保证金收取标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
八、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8日18:00前到临夏海螺供应处登记报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00元/份。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或现金交款至招标人财务处(具体银行信息如下):
收 款 人:临夏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和政县支行营业室
帐 号:****************6
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发售地点:临夏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0日9:00时(北京时间),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我公司财务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递交投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拾万元,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汇入招标人帐户(银行转账或电汇)均可,见下),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收 款 人:临夏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和政县支行营业室
帐 号:****************6
十、招标人选择时间、地点开标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临夏州和政县新营乡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光敏 先生
临夏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9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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