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氮二异丁腈维纶级招标公告

偶氮二异丁腈维纶级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委托,对聚乙烯醇运行部 所需偶氮二异丁腈维纶级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1422-B1

2.项目内容:聚乙烯醇运行部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腈类化合物\偶氮二异丁腈维纶级 91.0 吨

4.交货期和地点:2015年11月30日00:00时,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C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企业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

5.2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在参加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6.1 注册资金要求,制造商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200万元人民币。

6.2 特别要求:1、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必须提供2014年度经审核的财务报表。

6.3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企业或被指定的唯一代理商

6.4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制公司或同属一个毋公司的两个及以上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的招标中同时投标

6.5 被代理的制造厂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该制造厂不得再单独投标,必须符合合格制造厂的所有要求

6.6 投标人是唯一指定的代理商,制造厂必须向代理商出具唯一的销售代理授权书, 授权书须包含向投标人保证投标本项目的标的物的性能、质量和交货期,并向招标人承诺承担标的物的性能、质量和交货期的连带责任,该制造厂必须满足合格制造厂的所有要求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 接受 代理商、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5年09月11日09时至2015年09月23日17:25时(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虹桥大酒店,解放西街38号。

14.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4日09:00时

15.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4日09:00时

开标地点:宁夏虹桥大酒店,解放西街38号

1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5年10月14日09:00时前与杨经理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杨福田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8.投标人一般要求:投标保证金也接受银行汇票。。

19.投标人特别要求:无。

20.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杨经理

电话:***-********

电子邮箱:wzyangj@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系人:杨福田

电话:187*****283

电子邮箱: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15年09月11日

标签: 聚乙烯醇 维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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