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商务局关于征集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公告

屯昌县商务局关于征集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公告

屯昌县商务局关于征集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公告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为深入推进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现面向社会征集相关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方向

财政资金重点聚焦县域商业体系中的市场缺位和薄弱环节,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带动县域商业整体提升。主要支持以下方向: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功能。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二、征集要求

(一)申报条件。申报项目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有意向参与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且建设投资内容符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5个支持方向的相关企业均可申报。

2.申报2023年项目建设内容应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完成实施且完成验收。申报2024年、2025年度筹备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应在申报年度内完成实施且完成验收,申报项目建设内容必须保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3.项目申报企业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4.已获得过财政同类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项目建设内容应符合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要求,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村级便民商店和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不列入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通过市场化手段推进项目建设。房地产开发及相关企业申报的步行街、商业地产等项目不列入支持范围。

(二)申报资料

2023 年申报项目资料内容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请将申报资料于2023年5月17日前报至屯昌县商务局(屯昌县县委大院发改委办公楼),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陈娜;电话:0898-********;邮箱:tcfg8609@163.com

附件:1.2023 年申报项目资料内容有关要求

2.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

屯昌县商务局

2023年5月9日


附件1:2023年申报项目资料内容有关要求参考.docx
附件2: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的通知.pdf

标签: 域商业建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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