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沟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拆除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七里沟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拆除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十堰市张湾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受十堰市张湾区熊家湾-七里沟片区棚户区改造协调指挥部委托,对十堰市张湾区熊家湾-七里沟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拆除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十堰市张湾区熊家湾-七里沟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拆除工程。
2、工程地点:十堰市张湾区汉江路街道熊家湾村。
3、工程概况:十堰市张湾区熊家湾-七里沟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拆除工程预计拆除居民房屋,房屋面积约75262.15平方米。其中,框架结构房屋8376.05平方米,砖混结构房屋26849.77平方米,砖木结构房屋6829.17平方米,土木结构房屋31462.21平方米,简易房1744.95平方米。
4、工程工期:工期为15日历天。
二、施工竞标人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企业近三年(2012年9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4、本工程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许分包,不许转包;
5、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如果进行资格预审,从合格单位选择5家进行谈判,择优选择成交人。
三、报名时间:
2015年9月11日至2015年9月1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四、报名地点: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北京路京华新天地写字楼7号楼12楼)。
五、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施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湖北省内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入鄂备案证明、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相关证件、近三年类似相关业绩证明等(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一套留存,原件于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时审查)。
六、联系人:
汪芳久 ****-*******(十堰市张湾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万莉莉 135*****060(十堰市熊家湾-七里沟片区棚户区改造协调指挥部)
徐 莉 ******* 153*****009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标签: 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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