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黑81破1号黑龙江农垦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2)黑81破1号黑龙江农垦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黑龙江农垦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无力偿还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向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2021年11月4日,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作出(2021)黑81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受理黑龙江农垦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2022年1月6日,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作出(2021)黑81破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定于2023年5月24日上午9:00在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四号会议室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兴街24号中交香颂B座三层4号会议室】,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律师执业证或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需携带核对。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黑龙江农垦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3年5月9日
标签: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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