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监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合肥市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监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为保障我市核与辐射安全,加强我市辐射监管监测,合肥市生态环境局拟招标一家第三方环境监测单位负责合肥市辖区内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监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合肥市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监测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12.08万元,最高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本项目报总价,即投标人报价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本次招标非最低价中标,评分细则附后)。
3.资金来源:财政支付
4.服务期限:根据合同约定
5.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50%合同款,实施完成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
二、投标人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检测能力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3.近三年内未被生态环境部门因检测数据弄虚作假处罚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2份,均加盖公章,并附企业相关证件复印件(盖章);报价函须密封(封口加盖单位公章),未按本要求密封和投递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现场送达/快递送达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开发区繁华大道304号合肥市生态环境局211室,收件人:陆洋,电话:********。
四、公告期限
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6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5月16日15点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经开区繁华大道304号211室)。
六、 采购需求
1.根据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安排中标服务单位开展监测。主要包括本年度合肥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中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及市辖区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监督性监测。中标单位对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以下简称“局辐射处”)安排的监测任务即刻响应、安排现场监测、出具检测报告(包含原始记录等信息)。
2.此项目需完成不少于以下监测内容及数量:核技术应用单位监督性监测42家;输变电工程和移动通信基站监督性监测10座;电磁环境本底监测点位6个。
3.验收要求:中标单位保质保量完成监测任务,提交检测报告(盖CMA章)及原始记录(含监测点位经纬度);同时局辐射处对中标单位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洋(联系电话:********)。
八、评审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审法,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为依据,对照综合评审办法(见附件)进行打分,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成交投标人。投标人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九、履约责任
凡成交服务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或签定合同后不按合同要求履行的,本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该成交服务商列入不良记录。
附件:综合评审办法(合肥市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监测服务项目).docx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9日
标签: 监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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