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加装电梯公租房分配条件的公告

浏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加装电梯公租房分配条件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市礼花小区附4栋加装电梯公租房分配工作,有效提高我市部分特殊公租房保障对象的生活便利,根据国家、省、市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本次加装电梯公租房分配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加装电梯公租房位于浏阳市双拥路礼花小区附4栋,共3个单元,每单元6层,共50套,均为两室一厅户型,房屋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套,租金标准约4元/平方米,物业费0.6元/平方米。

二、分配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申请对象困难程度确定待分配对象,通过公开抽签的方式确定申请对象分配房源,未抽中的待分配对象在下批次中优先安排。

三、申请条件

已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保障家庭中,保障对象因孤、老、病、残等原因导致上下楼出行不方便的,具体条件如下:

保障类型

对象

条件

城区低收入及以下特殊困难家庭(实物在保、轮候对象)

孤、老

孤寡老人,无子女,无依靠的且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

因患有恶性肿瘤、永久性瘫痪、中风、尿毒症、脑梗死等导致无行动能力的病人家庭。因脑部病变、外伤、退行性疾病、神经系统肿瘤、全身系统病变等情形导致无法站立或行走不便的。

下肢1-2级残疾、视力1-2级残疾、盲人。

优抚

参战老兵中1-6级残疾军人,立功受奖的退役军人。

注:1.脑部病变:如因脑出血、脑梗等造成肢体偏瘫,导致无法走路的;

2.外伤:如因外伤导致脊柱和下肢骨折,丧失站立和行走能力的;

3.退行性疾病:如因颈椎间盘突出和腰椎间盘突出,导致神经功能丧失或神经功能障碍导致无法走路的;

4.神经系统肿瘤:如因神经鞘瘤、神经纤维瘤造成神经不可逆的变性,导致无法走路的;

5.全身系统病变:如因重症肌无力失去运动能力的;

6.自体免疫疾病:如因强直性脊柱炎导致无法站立或正常行走的。

四、申请时间及地点

报名申请时间:5月8日——5月19日,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诊断书、残疾证)到市民之家1楼48号窗口申请报名。

五、其他说明

5月22日——6月2日,我中心工作人员将对所有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或上户核查,此期间申请对象请勿外出,审查结果将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咨询电话:0731-********

浏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5月6日


相关文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加装电梯 公租房 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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