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中心更换灭火装置泡沫罐内囊并罐装泡沫液服务项目邀请公告
市行政中心更换灭火装置泡沫罐内囊并罐装泡沫液服务项目邀请公告
市行政中心更换灭火装置泡沫罐内囊并罐装泡沫液服务项目邀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市行政中心更换灭火装置泡沫罐内囊并罐装泡沫液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620*****949******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邵瑾********
报价起止时间:2023-05-15 11:30 -2023-05-18 11:30
采购单位:宁波市市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泡沫灭火装置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泡沫灭火装置; 次要参数要求:灭火装置泡沫罐:灭火装置泡沫罐内囊更换并罐装泡沫液; | 1项 | *****.00 | - |
附件:市行政中心灭火装置更换泡沫罐内囊并灌装泡沫液项目采购需求4.21.doc
响应附件要求:营业执照、采购需求附件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浙江省 宁波市 鄞州区 福明街道 宁穿路2001号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商务要求 | 1、供应商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制作合格的泡沫罐内囊,提供符合要求的泡沫灭火剂。 2、供应商须负责更换内囊及泡沫液,做好现场及成品保护,注意场地清洁,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完成后须保证泡沫灭火装置正常使用。 3、供应商须将被替换的废旧内囊及换下来的泡沫液免费回收及外运处置,免费修复或更换在实施工作中产生的损坏部件。 4、要求供应商提供本地化服务。 5、泡沫罐内囊质保期3年,泡沫液质保期8年。质保期内,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因供应商原因(如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给采购人带来损失的,由供应商全额赔偿,同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注:以上各项内容为必须满足项,不能满足作废标处理,不得虚假应标。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供应商可自行现场踏勘。因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踏勘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15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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