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关于采购防疫物品询价公告

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关于采购防疫物品询价公告

  

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关于采购防疫物品

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防疫物品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预算: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名

规格

数量

口罩

一次性医用外科

环氧乙炔灭菌

无菌挂耳型 大于等于17.5cmx9.5cm误差小于0.2厘米

熔喷布含量不得少于30% 损坏率小于万分之一 单支包装一万只 十只包装一万只

2万只

额温枪

医用 显示温度32摄氏度至42摄氏度 误差正负0.2摄氏度信息储存量30条以上

20支

免洗手消毒凝胶

乙醇含量不得小于55%,正丙醇含量不得小于9%

40瓶

备注:所有产品收货时产品可使用有效期不能少于理论有效期的90%

合同履行期限:

1.服务期限:本次合同约定

2.送货要求:按订货要求进行送货,并在24小时内送达指定场地,不得以送货数量的多少、距离远近等拖延送货;运费包含在总价中。

3.验收标准:符合最新的国家防疫技术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经营活动中三年内,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5)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注册批件》、《卫生许可证》;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不再单独发放采购文件

本项目采用现场评标方式。

意向供货商需将报价和相关证明文件密封送至郑州市文化北路256号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

邮寄以寄出时间为准。收件人陈老师

接受响应文件停止时间:2022年6月18日10点00分。

四、项目开启

时间:2022年6月18日12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奉公楼2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该信息刊登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网站,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设备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

地 址:郑州市文化北路256号

联系方式:037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371-********

3.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纪委监督电话:0371-********

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

2022年6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疫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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