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包头市航空科普教育研学产品市场营销和研学活动保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2023090116)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包头市航空科普教育研学产品市场营销和研学活动保障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劁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8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4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头市航空科普教育研学产品市场营销和研学活动保障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头市航空科普教育研学产品市场营销和研学活动保障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有效
独立法人:2.投标人须具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度提供:2021年以后成立的且无财务审计
报告的,提供其近期有效的基本开户银行的结算证明或资信证明):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
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
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骗
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没有被最高人
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没有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未
有行贿犯罪记录: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0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7本项日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09日09时00分到2023年05月1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C座907室会议室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3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C座907室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包头市航空科普教育研学产品市场营销和研学活动保障服务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
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包头市航空科普教育研学产品市场营销和研学活动保障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研学市场营销代理服务,包括营销推广组织招生老师配备车辆接送
保险服务和其他活动保障服务。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二条结算标
准,合同结算总额(148万元)支付完毕止。
2.4服务地点:包头东河机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服务的有效独立法
人:
3.2投标人须具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
供近三年(2019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度
提供:2021年以后成立的且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其近期有效的基本开户银行的结算证
明或资信证明):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
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在最近三年内(2020
年O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
(www.gsxt.gov.cn/index.html)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近三年内在
麻有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未有行贿犯罪记录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
(2020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05月09日至2023年05月1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30时北
京时间)。
4.2获取地点: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C座907室。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
(3)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4)近三年(2019-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
年度提供:2021年以后成立的且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其近期有效的基本开户银行的结
算证明或资信证明):
(5)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截图:
(6)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截图
(7)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截图:
(8)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9)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的证明材料:
(10)承诺书格式自拟,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
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11)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4.4接受电子邮件获取,投标人可将上述资料扫描之后发送到448355181qq.com。
4.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6标书款办理方式:
账户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如意开发区支行
帐号:1500170667705250671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30日9时30分,地
点为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C座907室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
地
址:包头东河机场
联系人:王慧强
电
话:0472-2637212
招标代理:内蒙古招标有限贵任公司
地
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C座907室
联系人:薛勇
联系电话:1504496169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贵任公司包头分公司
地址:包头东河机场
联系人:王慧强
电话:0472-263721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贵任公司
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C座907
联系人:薛勇
电话:
15044961696
电子邮件:
44835518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