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江苏展区布展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三届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江苏展区布展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三届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将于2023年6月29日—7月2日在湖南长沙举办。为充分展示我省整体形象、对非经贸合作成果和重点企业, 做好本届博览会中国省区市展江苏展区的布展工作。根据我省参加本次经贸博览会工作方案,对布展服务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第三届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由商务部与湖南省政府共同主办,致力于打造中非经贸合作新机制、中非合作论坛经贸举措落实的新平台和中国地方对非经贸合作的新窗口。博览会以“共谋发展,共享未来”为主题,贯彻中非合作论坛第八届部长级会议精神,围绕中非合作“九项工程”重要举措的落实,将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项活动。
本届博览会的中国地方省区市展由各省区市组展,集中展示本省区市形象、对非经贸合作成果和重点企业。江苏省展位确定在长沙国际会展中心“中国地方省区市展”展位(165平方米),展示宣传江苏省地方形象以及对非合作相关情况。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8.05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采购内容
第三届中非经贸博览会江苏展区布展装修服务。
四、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上述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证明资料。以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所查询结果为依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
五、竞争性磋商过程及确定成交
1、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竞争性磋商小组(专家评审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质量优先且价格合理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的推荐顺序,并编写评审报告。
3、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在“江苏省商务厅”官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在“江苏省商务厅”官网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省商务厅”官网。
七、响应性文件信息
纸质版文件3份(1份正本、2份副本),每份磋商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八、磋商安排
磋商时间:2023年5月23日15:00
磋商地点:南京市中华路50号江苏国际经贸大厦34楼009会议室。
请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于5月22日14:30-15:00将磋商响应文件当面送达江苏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参加磋商,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九、联系方式
江苏省商务厅外经处
联系人:高晓飞,电话:025-********。
江苏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
联系人:戴伟,电话:025-********。
江苏省商务厅外经处保留对本公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
江苏省商务厅外经处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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