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清理清退保证金专项行动的公告

关于开展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清理清退保证金专项行动的公告

根据辽宁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服务体系的通知》(辽发改法规〔2023〕122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保证金管理的通知》以及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我局定于2023年5月15日至6月15日,按照“谁收取、谁清理、谁退还”的原则,组织开展历史沉淀保证金清理专项行动,暨以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名义为招标人的工程投标、履约、质量保证等保证金的专项清退工作。
有上述需求且满足条件的项目单位可在2023年6月15日前,持相关手续到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经相关部门核定后进行清退。逾期未办理的,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将相关保证金款项暂交大连金普新区财政部门代管。
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203号华堂大厦601室
联 系 人:王 宁 联系电话:0411-********



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9日


责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签: 政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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