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市(普湾新区)2015年农村公路三期工程资格预审

普兰店市(普湾新区)2015年农村公路三期工程资格预审

招标代码:********0201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兰店市(普湾新区)2015年农村公路三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普兰店市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上级补贴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93% :7%(注:7%由乡镇政府配套),招标人为普兰店市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路基、路面、桥涵、安保等工程施工,总里程为9.08公里含唐家房街道、乐甲满族乡,概算投资额为800万元。(具体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项目计划工期:路基部分2015年11月15日前完工,其余工程开工日期2016年5月15日,竣工日期2016年8月15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或同时具有路基、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业绩要求:近3年(2012年-2014年)至少有3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施工合同、官方网站(外网)可查询的中标通知书及官方网站(外网)打印的注明网址的中标公示]。

3.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四楼招标部(详细地址:普兰店市世纪大道中段240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企业业绩原件[施工合同、官方网站(外网)可查询的中标通知书及官方网站(外网)打印的注明网址的中标公示]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申请人公章并胶装成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5.3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4 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7日14时0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普兰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详细地址:普兰店市南都欣城物业楼三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大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兰店市交通局

办公地址:普兰店市古城路105号

联 系 人:王廷龙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辽宁正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普兰店市世纪大道中段240号

联 系 人:孙丽丽

联系电话:****-********

2015年8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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