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心拟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的公示

抚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心拟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的公示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抚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心拟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的公示 有效期: 2023-05-09 至 2023-05-16
撰写单位: 抚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心 撰写人: 李宁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统一论证工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93号)要求,现将抚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心拟采购的进口产品专家论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采购人:抚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李鹏

电 话: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进口产品专家论证.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播电视 发展中心 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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