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背景
2021年9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中提出加快推进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利用和处置,加大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和提升塑料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为外卖行业塑料废弃物包装减量提供了路径指引 - 即通过前端寻找创新替代新材料+后端通过塑料废弃物的资源化回收利用实现塑料减量。
通过外卖塑料废弃物(以PP塑料餐盒为主)的资源化回收利用是助力行业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路径之一。中华环境保护基金青山公益专项基金一直以来在外卖行业可持续发展方面进行探索,希望能够联动收运企业及下游塑料再生产业链条,提升居民分类回收参与率,建设透明可溯的上下游链条,争取打造规模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塑料餐盒回收模式。
为推动低值可回收物收运处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青山公益专项基金计划拟在全国多省份城市开展塑料餐盒回收计划,提高前端回收及分拣效率,增强民众回收外卖塑料餐盒感知度,探索城市级规模化塑料污染治理试点,助力城市生活垃圾减量。
为保证项目实施,现面向社会征集塑料餐盒城市级规模化回收行动――“盒聚变”计划执行单位。项目资金由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美团外卖青山公益专项基金”支持。项目资助数量不多于10个。
二、 征集区域
“盒聚变”计划将重点面向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全国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名单》征集项目执行单位。本批次征集的区域包括:
1.华北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
2.东北地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3.华东地区:安徽省
4.华南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5.华中地区:湖北省、湖南省
6.西北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7.西南地区:重庆市、四川省
三、 执行任务内容
“盒聚变”计划的执行单位可以需依据在地城市垃圾分类政策以及执行单位的可回收物收运资质和基础设施等情况,制定并执行以下项目内容,并在项目启动一年后完成项目验收。
1. 组织低值塑料回收宣传教育:使用标准外卖垃圾分类回收教育指南和培训课件,开展不少于10场的公众线下回收餐盒教育活动,进一步推进低值可回收物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
2. 开展塑料餐盒规模化、常态化和规范化的回收:依托执行单位现有回收业务及体系,开展塑料餐盒规模化回收和运输,形成常态化、经济可行以及规范化的回收模式,并做好可回收物的台账记录。项目执行期内(签署委托协议后的一年中),塑料餐盒年回收量不低于90吨(回收量高的申报方,评审中会优先考虑)。
3. 形成报告及案例:项目启动一年后,根据项目进行追踪和记录,形成一份回收项目案例报告。
此外,“盒聚变”计划鼓励执行单位鼓励与当地政府展开合作,积极探索低值可回收物的创新回收模式,在上述项目内容要求之外,可适度探索创新其它项目内容提升民众分类意识,探索低值塑料规模化减塑试点,助力城市生活垃圾减量。
四、 申报机构要求
1. 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开具正规票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合法机构,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 申报机构的团队具有回收项目执行能力和经验;
3. 具备就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或其它回收相关资质;
4. 申报机构就地拥有成熟的回收体系或分拣打包中心用于塑料餐盒和其它外卖低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分拣和打包;
5. 认同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宗旨,能按照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财务管理要求使用项目经费;
6. 执行单位优先考虑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再生塑料分会公布的《塑料餐盒回收利用试点企业名单》。
五、 经费支持
1. 每家执行单位预算不超过30万(如总预算超过30万则视为无效申报)。
2. 经费预算应包含本公告第三部分“任务执行内容”中的全部经费,包括基础设施费用、宣传推广费用、人力成本、税费、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等。其中,基础设施费用占比不得超过40%,并需以固定资产入账。具体预算由执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按要求测算编制。若预算中涉及机构管理费或利润,则所占预算比例不得超过10%,超标将视为不合格申报材料。
六、 征集材料要求
1. 依法成立资质证明,包括但不少于: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执行单位盖章)及开户行许可证(如有);
2. 项目申报书,(含方案及项目预算,需执行单位盖章,模板请见附件);
3. 本机构符合要求的再生资源回收资质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执行单位盖章);
4. 本机构回收体系或分拣打包中心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拥有权证明、授权运营证明等有效证明、现场运营照片等);
5. 相关或相似项目经验及能力说明(执行单位盖章)
七、 征集时间
2023年5月9日-2023年6月9日
八、提交方式
征集材料纸质件请快递至下方邮寄地址;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扫描电子版发送至下方联系邮箱,邮件名称为“申报单位+盒聚变计划申报材料
九、征集流程
1.征集公告基金会官网、公众号公布;
2.收集申报单位资料;
3.项目部门就申报项目进行初筛,如申报单位提交材料不满足征集公告要求,取消其申报资格;
4.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5.拟委托执行单位在基金会官网、公众号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