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7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7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7号
反馈问题:自然资源部门矿产资源开发监管不到位,采矿许可管理不规范,矿山违规开发、生态破坏问题时有发生,全市要保留的隧道窑有11户采矿许可已到期或注销,而应该淘汰的砖瓦轮窑却有38户采矿许可未到期。
整改目标:不断加大矿产资源开发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采矿许可管理,严肃查处矿山违规开发、生态破坏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整改情况:(1)督促西峰区、宁县、环县、合水县、镇原县华池县对各自辖区内隧道窑和砖瓦轮窑采矿许可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按照“谁发证,谁注销”的原则,对于政策性关闭的矿山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政策性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有关工作的函》规定注销;对资源开采完毕不再延续的矿山办理注销手续。(2)督促各县(区)加强执法监管,责成矿产企业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恢复、边治理”义务,对开采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区域按要求恢复治理到位;对拒不履行恢复治理义务,且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依法予以查处。
整改结论:完成整改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庆阳市自然资源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庆阳市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科
联系电话:0934-*******
联系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马莲河大道24号
庆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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