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广东省能源集团系统电厂脱硫剂采购项目公告

2023-2024年广东省能源集团系统电厂脱硫剂采购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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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广东省能源集团系统电厂脱硫剂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和广东粤电环保材料有限公司负责统筹省能源集团属下燃煤电厂的脱硫剂采购业务。我司作为招标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确定广东省能源集团系统电厂脱硫剂供应商。现对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2023-2024年广东省能源集团系统电厂脱硫剂采购项目项目

二、招标编号:0724-2320N*******

三、招标单位: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和广东粤电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五、招标范围

本招标书对脱硫剂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投标人根据地域条件可选择部分电厂投标,中标限制详见定标规则。中标人负责将脱硫剂运送并堆放至电厂指定现场。具体标段划分和需求情况如下:

广东省能源集团系统电厂脱硫剂采购需求情况表

标段

标段名称

预计采购量/吨

****************

需求量峰值 吨/天

合同甲方

1

湛江电力有限公司石灰石粒

*****

550

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

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石灰石粒

******

550

2

湛江电力有限公司325目石灰石粉

*****

400

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325目石灰石粉

700

10

3

湛江电力有限公司熟石灰粉

*****

35

4

茂名臻能热电有限公司325目石灰石粉

******

400

5

广东省粤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25目石灰石粉

*****

60

6

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25目石灰石粉

1*****

700

7

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325目石粉

******

440

8

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325目石粉

******

800

9

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石灰石粒

******

1000

广东粤电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10

广东粤电云河发电有限公司325目石粉

*****

120

11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沙角A电厂325目石粉

*****

250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沙角C电厂325目石粉

*****0

1300

特别说明:

①“预计采购量”为各单位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预计需求数量,仅供参考,我方有权依据各单位生产情况调整采购。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市场风险,中标后履行合同时,双方按固定单价、实际数量结算,招标人(甲方)不再向中标人(乙方)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②石粒标段:《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年开采量及实际年开采量应大于2/3预计采购量。

石粉标段:加工厂生产能力计算,按磨机325目石粉每小时产量×每月工作500小时×18个月应大于预计采购量。

③“需求量峰值”仅供投标人人参考,招标人不承诺不大于需求量峰值,中标人送货义务按合同约定。

六、货品需满足如下质量标准:

投标人需提供具备CNAS或CMA认证的机构出具2023年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指标检测需覆盖以下指标并满足相应指标标准:(缺少或任一指标劣于下述标准,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1、石灰石粒采购标段:CaO纯度≥52%、MgO≤2%、SiO2≤2%;

2、石灰石粉采购标段:CaO纯度≥52%、MgO≤2%、325目过筛率≥90%;

大埔电厂石灰石粉采购标段:CaO纯度≥52%、MgO≤2%、325目过筛率≥90%、白度≥75(检测标准:GB/T 5950-2008、GB/T2015-2017);

3、熟石灰采购标段:Ca(OH)2纯度≥90%、250目过筛率≥90% ;

注:详细的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资格要求

7.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范围符合项目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7.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未受到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7.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7.3.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7.3.2近3年内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7.3.3近3年内,在与招标人的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7.3.4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7.4本次招标生产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同一家生产商只能委托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

7.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6现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或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的石灰石粒供应商及有“关联关系”企业不得参与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石灰石粒标段投标。

7.7具有下列“关联关系”的两家或以上的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我司组织的同一标的项目的投标:

7.7.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

7.7.2某一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单位股权或产权;

7.7.3实际控制人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或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直系亲属关系;

7.7.4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相同的;

7.7.5具有其他关联关系的。

7.8在“投标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欠省能源集团所属单位货款潜在投标人(包括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公司),本次不给予投标资格;

7.9投标人近3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投标:

7.9.1因存在合同违约行为导致合同中止、解除或提前终止;

7.9.2违反电厂现场安健环等各项管理规定,造成人身、设备、重大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的;

7.9.3因销售承包商自身原因导致,一次性直接或间接给电厂带来严重损失的;

7.9.4有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干扰、破坏招投标工作纪录的;

7.9.5在广东能源系统内有严重的资信不良纪录的。

7.9.6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禁止参与投标。

7.10投标人禁止参与投标的其他情形:

7.10.1被列入集团级、燃料板块级、环保公司级灰名单的供应商自列入名单之日起1年内禁止参与投标。

7.10.2被列入集团级、燃料板块级、环保公司级黑名单的供应商自列入名单之日起2年内禁止参与投标。

7.10.3若投标人中标广东能源所属电厂脱硫剂采购项目后,因主观原因弃标的,则投标人及其关联企业2年内禁止参与投标。

7.10.4 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7.11 投标人专有资格要求

7.11.1石灰石粒采购标段:

(1)投标人为矿山企业的

a、须提供本矿山企业在有效期内(本项目开标时在有效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b、生产能力能够满足拟投标标段的采购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年开采量及实际年开采量应大于2/3预计采购量。

c、投标人运输方式说明(投标人提供满足履约必须的车船数量、履约期限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

a、须提供其代理的矿山企业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本项目开标时在有效期)的授权文件或采购协议。须提供其代理矿山企业在有效期内(本项目开标时在有效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b、授权文件或合同协议供应量能够满足拟投标标段的采购需求。合作矿山企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年开采量及实际年开采量应大于2/3预计采购量。

c、投标人运输方式说明(投标人提供满足履约必须的车船数量、履约期限等证明文件);

d、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20年5月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石灰石销售业绩(向电厂、水泥、钢铁、建筑等终端需求企业销售石灰石粒,须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7.11.2石灰石粉采购标段

(1)投标人为石粉加工厂

a、须提供本石粉加工厂磨机生产线信息、照片。

b、生产能力能够满足投标拟投标标段的采购需求。磨机325目石粉每小时产量证明材料(如设备铭牌照片或设备采购安装合同等,未提供每小时生产能力有效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能通过)生产能力计算,按磨机325目石粉每小时产量×每月工作500小时×18个月。

c、投标人运输方式说明(投标人提供满足履约必须的车船数量、履约期限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

a、须提供其代理石粉加工厂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本项目开标时在有效期)的授权文件或采购协议以及代理的石粉加工厂磨机生产线信息、照片。

b、加工厂的生产能力能够满足拟投标标段的采购需求。磨机325目石粉每小时产量证明材料(如设备铭牌照片或设备采购安装合同等,未提供有效每小时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能通过),生产能力计算按所有磨机325目石粉每小时产量×每月工作500小时×18个月。

c、投标人运输方式说明(投标人提供满足履约必须的车船数量、履约期限等证明文件)。

d、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20年5月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石灰石粉销售业绩(向电厂、水泥、钢铁、建筑等终端需求企业销售石灰石粉,须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7.11.3熟石灰采购标段: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20年5月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石灰石粉销售业绩(须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形而在投标前未披露的,即使投标人中标或已签署相关合同后招标人发现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或有权单方解除本次招标双方己签订的所有合同。招标人对此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此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视为接受前述特别约定,并受其约束。

八、欢迎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七条资格要求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招标文件发售安排和流程如下:

8.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安排:

公告日期: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26日。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26日。

招标文件售价:按标段发售,具体国E平台。

8.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登陆www.ebidding.com(国E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再次登录,在“我要投标”栏目下“招标文件购买”选择并下载招标文件。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可自行在国E平台下载发票。详见公告附件《国e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投标须知》。

九、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及联系方式查询:

(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艺星大厦西侧)-16楼(邮编:******

电话:020-********

传真:020-********

联系人:欧先生

(2)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15楼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0-********

十、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及信息的发布网址为:国E平台“www.ebiddin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所有相关信息以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公布为准。

十一、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或联系人应经常留意并检查投标报名申请表中所登记的电子邮箱,以便及时获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项目相关通知等。

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

广东粤电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9日

,广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脱硫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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