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地名标志牌制作及安装招标公告
民政局地名标志牌制作及安装招标公告
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建始县民政局的委托,根据建始县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建财采计2015(1878)号],就建始县民政局地名标志牌制作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JSGJZX[2015](G)-049A
二、采购项目名称:建始县民政局地名标志牌制作及安装
三、采购项目内容:太阳能灯箱式地名标识牌、双立柱灯箱式地名标识牌、村名牌制作及安装(数量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预算金额: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玖万捌仟捌佰元整(698800.00 元),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有效期内的全国标准地名标识产品生产合格证书或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资质证书;
(三)具备有效期内的标准地名标志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书;
(四)投标人必须是标志牌的生产厂家;
(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允许转包。
六、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合格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有效期内的全国标准地名标识产品生产合格证书或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生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标准地名标志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权属)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红印章的复印件一套,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9月14日起工作时间至9月18日下午17:30时,领取时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或发送到潜在投标人邮箱。
八、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行二楼)
九、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10月8日上午09:00整,逾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开标地点: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建行二楼),建始县业州镇业州大道109号。
十一、开标时间:2015年10月8日上午09:00整。
十二、联系电话:****-******* 传真:****-*******
财务室电话:****-*******
十三、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保证金交到指定账户。
户 名: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始支行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转帐的方式提交。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个体工商户必须是营业执照上代表人账户(号)交纳,否则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需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于开标截止日前将银行回单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人员开收据后递交投标文件;银行回单上要注明交款单位和交款人及交款项目名称。请各投标人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以避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无法到账的情况,开标截止日时投标人保证金未到账的其投标无效。交纳保证金的银行转账票据复印一份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本次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
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9月11日
标签: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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