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道德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北道德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1.招标条件:
北道德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关于北道德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富行审发【2022】18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富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炯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富县北道德乡原粮站院内。
2.2工程规模:建设三层框架结构业务用房,划分民警办案区、生活区等,配套锅炉房、训练场、院落硬化等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1556.07平方米。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含有的所有内容。
2.5项目估算价:550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并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业绩要求:企业近两年完成过类似项目至少一个,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2021年至今);
3.4 财务要求:企业近两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2021,每年度一份);
3.5 投标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查询截图;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企业,请于2023年05月10日至2023年05月16日,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报名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06日14时30分。地点为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2本次招标采取线上不见面模式。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富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富县洛滨路西侧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8*****065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炯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东十里铺铭馨苑小区10号楼1单元802室
联系人:田彩梅
电话:173*****663
监督单位:富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标签: 业务用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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