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广场(三馆一中心)招标公告
文化广场(三馆一中心)招标公告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长安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长安区文化广场(三馆一中心)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安区文化广场(三馆一中心)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ZD0615-128Z
三、采购方名称:西安市长安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地 址:西长安街669号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476号办公楼6层
(劳动南路大转盘东南角、友谊西路最西头路南、军事管理区大院内)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11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物业管理,预算:*******.00元;
第二标段:运动器材及附属设备,预算:*******.00元;
第三标段:舞台灯光音响设备,预算:931600.00元;
第四标段:音乐器材及美术展览培训设备,预算:539000.00元;
第五标段:电子设备,预算:*******.00元;
第六标段:LED显示屏,预算:798000.00元;
第七标段:为图书馆入围两名图书供应商,预算:900000.00元;
第八标段:盲人设备,预算:234125.00元;
第九标段:文化共享中心机房及施工,预算:252000.00元;
第十标段:图书馆专用设备,预算:529500.00元;
第十一标段:规划沙盘制作,预算:490000.00元。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用途:长安区文化广场使用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档案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9月11日至2015年9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止。
2、发售地点: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609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2日上午10:00止
2、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2日上午10: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投标开标地点: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九、本公告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雷诗楠(招标六部)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建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1日
标签: 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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