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公告
谈判公告
第一章 谈判公告
现对“同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气体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TA2023CG001
2、项目名称:同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气体工程
3、项目地点:青年路置地瑞玺24栋门面
4、项目单位:同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项目概况:详见工程量清单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项目概算:******.03元
8、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医用气体工程或医用气体管道工程;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质(压力管道,GC3级及以上);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用中心供氧系统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投标人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应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为10万元及以上的医院医用气体工程项目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8、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合肥市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6)投标人被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的。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
2、谈判文件价格:免费。
3、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同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楼(望江东路与合巢路交口西南侧)
(2)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咨询。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3年5月16日下午15:00
2、谈判地点:包河大道118号区政府南楼5楼包河区卫健委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谈判时间。
六、联系方法
项目单位:同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望江东路与合巢路交口西南侧
联系人:盛主任
电话:189*****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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