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消防器材装备招标公告
消防车、消防器材装备招标公告
序号 | 项 目 | 单位 | 数量 |
1 | 大吨位泡沫水联用消防车(25吨) | 台 | 1 |
2 | 干粉车(4吨) | 台 | 1 |
3 | 水罐消防车(8吨) | 台 | 1 |
4 | 城市主战消防车 | 台 | 1 |
二包消防车预算167万元
序号 | 项 目 | 单位 | 数量 |
1 | 大吨位水罐消防车(21吨) | 台 | 1 |
2 | 抢险救援消防车 | 台 | 1 |
二标段消防器材装备总预算100万元
一包抢险救援器材预算56万元
序号 | 项 目 | 备注 |
1 | 侦检器材 | 具体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
2 | 救生器材 | |
3 | 破拆器材 | |
4 | 堵漏器材 | |
5 | 照明器材 |
二包其他器材及防护装备预算44万元
序号 | 项 目 | 备注 |
1 | 其它器材 | 具体数 量详见招 标文件 |
2 | 基本防护装备 | |
3 | 特种防护装备 |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所投货物需具有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7、消防车辆须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认证,出具产品的CCCF证书(不能提供CCCF证书的须出具《CCCF证书保证函》);
8、消防器材装备需提供产品检测报告;
9、消防车辆不接受经销(代理)商的投标;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领取标书时2、3、4、5、6请带原件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双鸭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进行资质审查。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方式:2015年9月11日至2015年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13:30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双鸭山市尖山区八马路252号;
到指定地点领取;如需邮寄,邮资每本人民币50元
六、文件质疑:如潜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于2015年9月18日17:00时前提出,逾期将不被受理。
招标文件质疑受理:韩晓邦
联系电话:****-*******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9月22日下午14:00时
投标及开标地点:双鸭山市尖山区八马路252号
八、采购人资料
地址: 双鸭山市尖山区铁西路
项目联系人:李永生
电话:159*****201
九、采购代理机构资料
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八马路252号
邮编: 155100
报名受理:周靖东
电话、传真: ****-*******
十、双鸭山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资料(负责供应商资质审查)
地址:双鸭山市财政局703室
联系电话:****-*******
十一、网上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hljcg.gov.cn)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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