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3-05-1009:16: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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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固定资产、耐用品、其他材料

招标编号:XYYYZCZX(2023)591

二零二三年5月9日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经我院管理部门批准,按照医院内控制度采购程序,对急需的固定资产、耐用品以及其他材料采购项目进行院内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内容和要求:

项目编号

产品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要求

预算价

XYYYGDZC(2023)591

友芳病区监控设备

1批


*****

XYYYQTCL(2023)591

护士鞋

1批


*****

XYYYNYP(2023)591

2号楼陪护椅

1批


*****

XYYYQTCL(2023)591

呼吸与危重医学科呼叫系统

1批


*****

投标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②、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满足采购项目要求)、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副本;

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1、发出时间:2023年5月10日 08:00至2023年5月15日17:00

2、发出地点:榆林市星元医院招采中心

3、联系人:张于乐0912-*******邮箱:*********@qq.com

三、开标前一天,各公司需上传预报价格,汇总后向各公司公示,其中预报价不能高于预算价,开标价不能高于预报价。

预报价截止时间:5月15日9:00,预报价公示时间:5月15日11:30

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招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16日15:00

2、投标地点:星元医院科研楼5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3年5月27日09:00

4、开标地点:星元医院科研楼5楼会议室

榆林市星元医院

2023年5月10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释义

1.1采 购 人:榆林市星元医院

1.2招标组织机构:榆林市星元医院招采中心

1.3监督管理部门:榆林市星元医院纪检监察室

1.4标 书: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的统称

1.5投 标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从招标组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自愿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2.招标及招标文件

2.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2.1-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1-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2招标文件

2.2-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述的招标项目。

2.2-2招标文件由本文件目录所列第一至第七章构成。

2.2-3招标文件各章内容对投标事宜提出明确要求,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和正确理解。因投标人在阅读、理解招标文件方面产生疏漏和误解,而导致投标不利后果的或者被废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2-4投标人不得擅自转让、变卖或复制招标文件进行投标。

2.2-5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组织机构。

3.投标及投标文件

3.1投标人在投标中,须具有与完成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能力和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认证、认定等必要条件,并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及审核》章节的要求以及招标组织机构的补充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标准和认证。

3.2投标人参加投标,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3投标文件的编制

3.3-1投标的所有文件、资料、函电文字均应使用中文(通用缩写、代号、名称除外)。

3.3-2投标使用的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另有规定的除外)。

3.3-3投标人须依据招标文件内容和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明确表达投标意愿,详细说明投标方案、投标承诺及投标价格。投标人必须保证其编制、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4投标文件格式及构成(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及构成》章节要求)。

3.3-5招标文件中未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投标人只能提交唯一的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无效。

3.3-6投标报价只能提交唯一、不可选择的报价。投标货币:人民币。

3.3-7预报价:各投标公司在开标前一天(以公告时间为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计划投标的产品进行第一次预报价(只发总报价页)。招标组织机构将各公司报价汇总后,再公开发给各投标公司知晓。开标日将进行第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3.3-8医用耗材需提供本公司开具的其他医院发票复印件,高值耗材还需提供阳光采购网挂网证明。并现场携带样品展示和比对。

3.3-9投标文件有效期

a.投标文件有效期自开标大会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90天。

b.在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招标组织机构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书面要求。

3.3-10投标文件式样及签署

a.投标文件应使用A4纸打印或使用不退色蓝(黑)墨水书写;按序编制页码,标注“共几页第几页”字样。

b.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壹份,并胶装装订成册。

c.投标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改动处旁签字方为有效。

d.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指定页面的落款处,加盖法人公章以及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盖章。

3.3-11投标文件的密封

a.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封袋不得有破损),加贴封条,并在封线处加盖公章(骑缝章)。

b.在投标文件文件袋正面标明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在规定时间内不得开启等字样。

c.封袋正面标识式样(参见格式B)。

3.3-12投标文件的递交

a.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组织机构。

b.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之后,任何人送达、递交的投标文件和文书资料,招标组织机构拒绝接收。

c. 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有权拒绝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d.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3.3-1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提出修改或撤回的申请。

3.4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情形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4.开标

4.1招标组织机构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在开标前进行会议签到。

4.2招标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经确认无误后进行拆封。

4.3由唱标人宣布投标报价总表内容。唱标完毕,唱标人按开标的顺序,逐一提请投标人进行唱标确认。

4.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4.3-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评标

5.1评标工作由招标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小组负责。

5.1-1评标小组由医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一半。

5.1-2评标小组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a.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b.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c.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d.向招标组织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5.2评标保密工作

5.2-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方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5.2-2评标小组成员及全体与会工作人员不得将有关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泄露给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违者依法追究其责任。

5.3评标过程中若出现特殊情况,评标小组可以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招标组织机构同意后做出处理决定。

6.定标

6.1评标工作结束后,招标组织机构将按照评标结论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2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天。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向医院纪检监察室反应。

6.3公示期满后,招标组织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6.4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排序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侯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至第二位。

6.5中标供应商负责所投设备的相关费用,包括手续费、税费、保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及有关部门的审验等费用。

7.签订合同

7.1中标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签订书面合同。

7.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确需修改、变更时,应当按照相应的审核批准程序办理。

7.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补充协议等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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