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大南第三小学外墙粉刷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BYZB20230506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大南第三小学外墙粉刷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
资金57.827998万元,招标人为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第三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大南第三小学外墙粉刷工程,包含外墙涂料翻新屋面修复及防水改造等,具
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南第三小学外墙粉刷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南第三小学外墙粉刷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
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资格
并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10日 08时30分到2023年05 月17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邮箱报名购买或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2日 13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沈阳市青年大街 390 号皇朝万鑫国际大厦 C 座 36F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2日 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青年大街 390 号皇朝万鑫国际大厦 C 座 36F
七其他
本项目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领取采购文件时需准备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
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投标人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
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资格并且具备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用以公对公方式汇入以下帐号,并简写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
号。
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发至邮箱
boyuanguanli001163.com,邮件正文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辽宁博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于洪新城支行
账 号:3647018800005262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每份,售后不退,逾期或未按规定办理的供应商,采购人及采购
代理将不予受理。
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评审环节进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第三小学。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第三小学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粉房三巷2-1号
联 系 人:尚海
电 话:186024881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青年大街390号皇朝万鑫国际大厦C座36F
联 系 人: 孙工
电 话: 024-81543755-8001
电子邮件: boyuanguanli00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