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30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23**********-********

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预算编号:0023-********, 0023-********, 0023-********

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00元,包2-*******.00元,包3-*******.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包名称:智能法庭、会议系统(升级改造)

数量:3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件一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清科技法庭和互联网庭审系统、大法庭和互联网视频会议室。

标项二

包名称:涉众型刑事案款信息核发子系统借款人清收功能模块建设项目

数量:4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件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微信渠道智能客服、电话渠道智能客服、借款人清收平台(互联网端)、借款人清收平台(政务外网端)和执行案款核发公证提存。

标项三

包名称:一中全流程网上办案配套子系统建设项目

数量:2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件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类案精准推送、诉讼与仲裁全流程网上对接、全流程在线审批与办理、全流程网上办案配套、二审收案情况可视化管理、休庭与审限监督管理和人民陪审员全流程网上办案。

合同履约期限:包件一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其中包括15天的试运行。包件二、三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其中包括1个月的试运行。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0日至2023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09:00:00-12:00:00,下午12:00:00-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0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30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上海市虹桥路120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姝雅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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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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