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包头分行电子设备配件及耗材采购项目

中国银行包头分行电子设备配件及耗材采购项目

一、邀请条件
本项目为中国银行包头分行电子设备配件及耗材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国银行自筹。该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进行公开邀请,凡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均可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产品需求
1.项目编号:HW-B3426-********-001
2.项目名称:中国银行包头分行电子设备配件及耗材采购项目。
3.实施地点:包头分行。
4.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电子设备配件和耗材,包括维修维护服务的内置型配件(如激光打印机、存折打印机、扫描仪、智柜用PAD等附属设备的配件)、应急需求的营业用耗材(如智柜专用粉仓等)、部分定制类耗材(如人民银行征信查询打印设备的硒鼓粉仓、UPS电池组等)、柜台终端配置的专用集成键盘等。供应商需为我行采购的配件和耗材提供供货、配送、安装、维护维修服务,需具备物流配送能力和仓储能力,具有专业的技术服务人员,针对我行的供货需求和服务需求需具备快速反应、及时供货和高效的售后服务能力。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3.近三年(2020年4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至少一份加盖公章的业绩证明材料。
4.财务及信用状况:近两年(2020年和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外部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户行所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谈判的单位均可报名。
四、采购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
(1)现场报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财务管理部807办公室(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28号中国银行);
(2)线上报名:需将报名资料发送到以下邮箱133*****195@163.com,并预留联系人电话信息。
3.报名须提供下列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A4纸)一套,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中国银行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
(3)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企业不需提供)。
(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企业不需提供)。
(5)近三年(2020年4月1日至今)类似服务项目的业绩。
(6)财务及信用状况:提供近两年(2020年和2021年)经外部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户行所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系统截屏证明并加盖公章)。
(8)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9)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报名时须法人或被授权人本人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前来报名;线上报名的需在提交电子资料后将纸质资料进行邮寄。
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五、谈判邀请文件获取渠道
报名后预留电子邮箱信息,后续由中国银行发送至预留邮箱。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邀请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mxz.net)、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mgzb.com)、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mgct.net)、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https://www.china-tender.com.cn/)、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imzs.com.cn/)”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28号
联 系 人:余佳
联系电话:0472-*******
请购部门联系人:张静宇
联系电话:0472-*******
2023年4月18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中国银行包头分行电子设备配件及耗材采购项目报名工作,签署的文件及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 应 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标签: 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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