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小区(02地块)项目园林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乐安小区(02地块)项目园林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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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LC公 SG2023-1244
1.招标条件
乐安小区 02地块项目园林景观工程 已经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招标人为哈尔滨龙一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乐安小区 02地块项目园林景观工程
2.2建设地点:哈尔滨香坊区哈平路哈平四道街动源街动源四道街合围地段。
2.3建设规模:02地块建筑面积约19.18万平米。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3年6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09月20日,工期102日历天具体开工
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人对工期的要求,并根据招标人工程整体进度实际需求随时调整工期,按招标人要求时
间进场施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等,投标人不得因招标人工期变化而进行任何费用索赔。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 完成乐安小区 02地块项目园林景观工程材料采购制作及施工安装并通过竣工验收以及合
同内的质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广场铺装景观小品户外家具雕塑园林绿
化景观电气景观给排水等全部内容的材料采购制作施工安装验收等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工程量清
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人有权因工程实际需要对投标人承包范围进行增减或要求第三方完成部分工程,具体范围按招标人书面
要求为准。增加或减少部分按实结算工程款项,但招标人不会因减少投标人在招标范围内的工作而给予投标人任
何补偿。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及以上 资质 , 并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期间企业资质未处于被有关行政监
督部门吊销或暂扣等处罚期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并同时具备建
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近三个月企业
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3.3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号文要求配备施工现场组织机构人员。
3.4企业业绩要求: 提供 2021年至今合同金额超过400万园林景观业绩合同至少一项, 提供施工合同作为佐证材
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应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投标活动的,代
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近 3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近三年是指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至 本项
目公告发布之日起 ,本次招标所称 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
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3.8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如投标人其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投标人公司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9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
,投标人在 哈尔滨市政府网站 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被通报的欠薪企业或通报未解除的,其
投标将被否决。
3.10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2020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规
定,908家企业(含外埠企业210家)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其中156家(含外埠企业89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
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市建筑市场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
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1486号8家企业被限制投标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
标的,其投标将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
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
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获取: 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于 2023年05月11 日至 2023年
05月15日09:00-12:00,13:00-16:00 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482号一楼办理投标登记。请 携带以下所有材料的原
件和清晰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任何公证文件 :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基本开户许可证明文件
5法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仅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登记适用
6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仅授权委托人办理投标登记适用
7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及社保证明
8 公告 3.5 3.6要求的信誉查询截图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9 满足 3.4条的业绩证明材料
10 满足 3.8条的财务审计报告。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4标书款汇款账户:
单位名称:黑龙江省龙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哈尔滨银行科技支行
账 号: 128801273572772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31 日 9时30分, 地点为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标准
化交易场所 -永泰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3517号星光耀二期 B座25层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7.其他
7.1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
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7.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
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
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哈尔滨龙一置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旭升南街 23-7号
联 系 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0451-8214116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龙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482号
联 系 人: 张 女士
联系电话: 0451-82812543

2023年05月10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招标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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