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师八十九团2014年保障性住房(泰和佳苑小区)配套及基础设施建设箱式变电站、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第五师八十九团2014年保障性住房(泰和佳苑小区)配套及基础设施建设箱式变电站、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第五师八十九团2014年保障性住房(泰和佳苑小区)配套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本项目国家资金投资计划已经第五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2014】195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博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箱式变电站采购、安装及调试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箱式变电站1座,包括1#变高压配电系统(AH1、AH2、AH3、AH4)、1#变220/380低压系统(AA1、AA2、AA3、AA4、AA5)、变压器(SCB10-1000KVA-10KV/0.4KV-yn-11)、避雷、接地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招标范围:招标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招标文件确定的箱式变电站的采购、安装、调试、培训及质保期内的服务(不含设备基础和预埋件)。
3、资金来源:申请国家资金及自筹资金。
4、招标编号:DWS-JY*******-4
二、建设地点:第五师八十九团团部泰和佳苑小区。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交货、安装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及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含),具有招标设备生产制造和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具有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投标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具有相应的招标设备安装能力以及调试能力,近三年至少有三个箱式变电站供货和安装业绩,信誉良好的企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审查标准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信息:
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以上提供复印件一套)到博乐市团结路295号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主楼八楼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登记、报名,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出具的通知单于本公告报名规定的期限内到博乐市杭州路8号A区A座三楼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间:2015年9月11日~2015年 9月17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
2、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博乐市团结路295号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副楼三楼)。
3、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1、开标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10000元,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交纳及确认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缴款方式缴纳,并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指定的账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以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出具的收据作为交纳保证金的确认凭据。
3、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师直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博乐市杭州路支行
账 号:********8332
行 号:********1027
六、公告发布七、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新疆博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博乐赛里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人)
联 系 人:孟建洪 联系电话:****-*******
蒲月香 联系电话:****-*******
2、报名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博乐市团结路295号第五师综合服务大楼主楼八楼)
联 系 人:夏先生 郭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
3、招标代理机构:博乐务实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博乐市杭州路8号A区A座三楼
联 系 人:陈长春 陈长庆
联系电话:****-******* 传真:****-*******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
2015年9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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