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科技创新基地A13、A33地块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石油科技创新基地A13、A33地块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2015-09-11
项目单位:中石油(北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1.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科技创新基地A13、A33地块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选聘。
2. 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位置:北京市昌平新城沙河组团西北部地区的中关村国家工程技术创新基地南部10个地块内的A13地块和A33地块。
2.2 标段及项目建设规模:共一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对A13和A33地块全过程造价服务工作进行投标报价。中标人与招标人分别签订A13地块和A33地块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建设规模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m2) 建筑安装
工程费 结构形式
1 中国石油科技创新基地(A13地块) 约13000 约4500万元 轻钢结构厂房
2 中国石油科技创新基地(A33地块) 约11000 约4000万元 轻钢结构厂房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到位。
2.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招标人:中石油(北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4.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4.1 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具有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2 投标人必须具有一个(含)以上已完成的单项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公共建筑工程的全过程(需至少包含从施工阶段现场造价控制开始到竣工结算审核完成)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4.3 投标人企业内部已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在规定工作期间,投标人应有能力调配较强工作力量,按照招标人对项目的造价咨询工作要求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并按时保质完成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4.4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并在承担的有关造价咨询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不良记录或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
4.5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按期保质履约,没有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纠纷、仲裁和诉讼记录;
4.6 拟派本项目的土建专业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执业资格,安装专业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执业资格,且土建、安装专业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7 投标人与招标人或与为招标人提供其他服务的单位或附属机构无任何利益关系,并承诺不承担中标标段工程的招标代理、勘察设计、供货、监理、施工等相关关联工作;
4.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
4.10 具有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
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当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或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十家(含)时招标人有权决定不再进行资格预审,直接进行资格后审。
6. 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事项:
6.1 时间:2015年9月14日9时至2015年9月18日16时
6.2 携带资料: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以上证书需携带原件及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并须同时递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3 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地点: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7.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 9 月 23 日16时
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璐、高亚弟
联系电话:********/********/********转212、230
Email地址:kejiyuan08@126.com
传 真:********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
标签: 中国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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