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大和系关联企业投资人招募公告

【绍兴】大和系关联企业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14日、2022年1月11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依次裁定受理浙江振亚热电有限公司、绍兴第一印染有限公司、浙江大和纺织印染服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大和系关联企业”)破产清算,并分别指定浙江朋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022年12月6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裁定“大和系关联企业”合并清算。2023年5月5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裁定“大和系关联企业”重整。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及“大和系关联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核心产业健康稳定,整体化解企业债务,实现“大和系关联企业”资源价值最大化,管理人现公开招募“大和系关联企业”重整投资人,就招募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大和系关联企业”基本信息

1.浙江振亚热电有限公司

浙江振亚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亚热电”),是一家从事供电业务、热力生产供应、煤炭销售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00年01月31日,公司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街道九墩仓头,股东:冯彩英、徐美灿,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720*******,法定代表人冯彩英,注册资本808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绍兴第一印染有限公司

绍兴第一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印公司”),“一印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7日,公司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街道九鼎村,股东:浙江大和纺织印染服装(集团)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724******K,法定代表人徐美灿,注册资本218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印花染色、生产、加工、纺织品、丝绸被面、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

3.浙江大和集团印染服装(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大和集团印染服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和集团”),是一家从事煤炭、纺织品、印染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1999年08月03日,公司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街道大和,股东:徐美灿、冯彩英。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716*****XL,法定代表人徐美灿,注册资本518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批发:煤炭;生产、加工:纺织品、印染、服装;经销:化纤原料、染料、助剂(以上除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纺织印染机械;下设振亚电厂;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

二、“大和系关联企业”核心资产

1.“振亚热电”核心资产包括位于绍兴市柯桥区安昌街道九鼎仓头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土地证面积*****平方米)及地上建筑(房屋面积*****.42平方米),以及发电、供汽使用的生产设备、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913*****720*******001P,有效期限为2020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有效期为2014年11月7日至2028年3月24日)。

2.“一印公司”核心资产为位于绍兴市柯桥区安昌街道九鼎村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00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地上房屋建筑面积*****.60平方米。

3.“大和集团”核心资产为:位于绍兴市柯桥区安昌镇工业园区土地使用权七宗,权证面积合计*****.50平方米(105.62亩)的工业用地,其上房产证载面积*****.65平方米,另有部分无证房产;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等热电设备;针织机、针筒、圆网印花机烘房、印花湖料调浆系统等印染设备;登记编号为绍柯环排污权登记(2017)81号排污指标2424吨等。

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法院、管理人不承担对应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

三、招募保留价

本次招募设有保留价,以上述核心资产的评估价作为保留价。

四、招募条件

1.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拥有良好的声誉。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拥有相适用的经营管理能力。意向投资人或其实际控制人,应具备与“大和系关联企业”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实体投资或丰富行业经验,同时具有并购重组经验的意向投资人。

3.意向投资人应当具有较高的资金实力,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意向投资人可单独报名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个投资人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5.管理人根据工作需要认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五、招募流程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下午5时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提交至管理人指定地点,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联系人:程律师,135*****696;刘律师,157*****915;报名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23楼;电子邮箱:zhenyaredianglr@126.com)。管理人有权视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材料

(1)投资人报名表

(2)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资产负债、经营管理能力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要分别介绍,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征信报告、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存续3年以下的,应提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有)。

(4)意向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承诺函。

(5)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上述部分报名材料须按管理人提供格式要求填写,具体详询管理人。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

3.保密函及尽职调查保密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报名同时支付尽职调查保密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并提交《尽职调查保密函》。

管理人收款账户:

收款人:浙江振亚热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 号:6860 1012 0103 9000 0064

开户行:稠州银行绍兴分行

付款时请备注“大和系三公司尽职调查保密保证金”。

4.报名成功

管理人对报名材料审查后认为齐全且意向投资人已足额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的,视为报名成功。管理人将及时出具报名成功回执。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5.尽职调查

报名成功后,意向投资人可组织人员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投资人尽职调查所产生的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6.提交方案

意向投资人最晚应当于2023年6月9日17时前按照管理人要求向管理人提交正式重整投资报价方案,并签署相关重整报价材料。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上述重整报价材料同时应向管理人交纳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整)重整保证金。

管理人收款账户:

收款人:浙江振亚热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 号:6860 1012 0103 9000 0064

开户行:稠州银行绍兴分行

付款时请备注“大和系三公司重整保证金”。

7.遴选重整投资人及签约

若意向投资人有多名的,管理人将通过公开竞价的遴选方式确定最终重整投资人(具体由管理人另行通知)。若意向投资人仅一名的,则直接确定为重整投资人。

重整投资人最终确定后须按照管理人的要求签署相关协议。投资人所缴纳的所有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重整方案获得债权人会议批准后转为投资款。

8.保证金退还安排

原则上,对于未能参与下轮程序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上轮程序结果确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其已缴纳的尽职调查保密保证金(无息)、重整保证金(无息),具体退款事宜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保证金按原路退回)。

在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前,最终确定的投资人单方面退出的,管理人不予返还该投资人所缴纳的所有保证金,且该保证金不能弥补损失的,管理人将根据债权人会议决议有权要求投资人赔偿全部损失。若重整计划(草案)最终未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管理人退还该投资人所缴纳的所有保证金(无息)。

六、关于投资项目的特别说明

意向投资人引进项目要符合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总体产业发展要求和安昌街道所在柯桥经济开发区产业体系要求。根据相关产业布局规划,“大和系关联企业”地块定位为二类工业地块,项目审批和开发须符合二类工业地块相关产业规划要求。后续进行开发,须符合柯桥区二次开发最新相关文件规定。具体事宜意向投资人可与安昌街道办事处对接(联系人:陆先生,电话137*****878)。

本公告由大和系关联企业管理人编制,管理人保留根据案件的需要进行调整和修订的权利,公告内容的解释权由管理人行使。

特此公告。



“大和系关联企业”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五月九日


附件1-7:投资人报名表、授权委托书、尽职调查保密函、互负连带责任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不属于失信对象承诺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承诺函

扫描上方二维码获取附件1-7





标签: 投资人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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