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项目投标人须为专业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经销商。
3.4.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项目货物、进行项目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专业生产企业或授权经销商。若经销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
3.4.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人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在本投标单位2022年11月至2023年0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6推荐品牌:力诺瑞特、清华阳光、太阳雨、四季沐歌、皇明、桑乐、华扬、亿家能、京普、京科阳光、沐阳、新雨、中科蓝天。
如选用其它品牌产品投标,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征得招标人的书面确认,将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人未按推荐或确认的品牌设备投标,其投标文件在评审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7投标人在连云港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委托的售后服务单位并做到2小时内赶到现场解决问题的承诺(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8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3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
注: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金额、时间以合同显示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榆区宋庄镇集中居住区紫荆苑二期工程太阳能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赣榆区宋庄镇沙口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赣榆区宋庄镇集中居住区紫荆苑二期工程太阳能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疆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赣榆区宋庄镇集中居住区紫荆苑二期工程太阳能设备采购与安装,详见项目需求;
2.2交货地点:赣榆区宋庄镇沙口村(运至招标人指定位置 );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20日历天(以合同签订后收到甲方电话通知为准);
2.4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产品验收合格标准。
2.6质保期:24个月(要求有制造商承诺函)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57.64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项目投标人须为专业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经销商。
3.4.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项目货物、进行项目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专业生产企业或授权经销商。若经销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
3.4.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人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在本投标单位2022年11月至2023年0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6推荐品牌:力诺瑞特、清华阳光、太阳雨、四季沐歌、皇明、桑乐、华扬、亿家能、京普、京科阳光、沐阳、新雨、中科蓝天。
如选用其它品牌产品投标,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征得招标人的书面确认,将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人未按推荐或确认的品牌设备投标,其投标文件在评审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7投标人在连云港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委托的售后服务单位并做到2小时内赶到现场解决问题的承诺(以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8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3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
注: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中,金额、时间以合同显示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苏建招办[2017]7号文规定,选择以下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05月10日至2023年05月17日;
5.2获取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中需含被授权人的联系方式(邮箱和手机号)。
2、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2年11月2023年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函扫描件。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
5.3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5 月22日 10 时00分,
地点: 宋庄镇老党委东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法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赣榆区宋庄镇沙口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 张鹏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单位名称: 江苏疆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22-2号海晟新寓AB号楼B座202室
联 系 人:王工
2023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