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采购公告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采购公告

(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项目编号:DCGS-JCB-2023-002)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人为广西宁铁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本次采购服务名称: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

2.2本次采购服务对象:广西宁铁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扶绥分公司

2.3本次工作要求:

(1)对我公司扶绥分公司开发的“腾龙·新华广场”项目二期土地增值税清算提供鉴证服务,并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

(2)对清算鉴证过程中发现的其他税费问题进行提示,并依法提出相应建议。

(3)税务筹划合法节税,规避涉税风险,协助我公司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利用丰富的社会资源,做好税务机关方面的协调工作。

(4)制定具体《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方案》为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提供合理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清算鉴证服务工作。

2.4付款条件及结算方式:

供应商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工作,出具鉴证报告,公司收到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90%服务费用,预留10%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3个月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应具备相应的审计服务资质和营业许可,服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为其他单位做过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相同报价下,优先选择在扶绥地区范围内提供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熟悉税收法律法规、财税政策、土地增值税清算事项的单位。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报价文件组成及要求

4.1报价文件组成如下:

(1)报价函一份(写明不含税价、增值税税额、税率)

(2)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相关资质证书、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4)近年服务项目、服务企业清单一份

4.2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每页均需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应密封寄送。

4.3报价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18时00分,地点为广西南宁市衡阳西路30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广西宁铁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衡阳西路30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李峥

电 话:077*****858


广西宁铁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地产公司)

日期:2023年5月9日

,广西,南宁市,衡阳,南宁,西宁

标签: 土地增值税清 鉴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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