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购买档案管理服务的计划公告
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购买档案管理服务的计划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根据昆明市五华区委办、昆明市五华区档案馆关于接受档案进馆的工作要求,为做好档案移交进馆的准备工作,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五华区医疗保障局拟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档案管理服务。现编制政府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障局档案管理服务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完成时间:2023年5月19日前
4.服务内容:聘请第三方档案公司开展五华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至2022电子档案归档整理工作。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以及《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在扫描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缺失、损坏,确保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符合昆明市五华区档案馆进馆标准。
6.预算金额:¥*****元(人民币大写:捌万陆仟元整)
7.最高限价:¥*****元(人民币大写:捌万陆仟元整)
8.付款方式:本项目价款分两次支付,首期费用于合同签订时支付,支付金额为总价款的50%;余款(总价款的50%)于项目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
9.其他事项:报价金额应包括所需档案盒、数据存储设备及其他必要材料的费用,不应产生其他收费项目;服务质量应符合五华区档案馆进馆标准,如因未达五华区档案馆技术要求导致产生额外费用,不予支付相应价款。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档案中介服务从业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下午17时。
(二)响应文件:1.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附件1);2.服务项目报价明细表(附件2);3.档案中介服务从业资质证明材料;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其授权书;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6.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7.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8.服务方案。
(三)报价方式:所有响应文件应提交至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191号万彩城6栋404室或经扫描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whybfzx1@163.com。
(四)其他要求:1.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2.本项目的总价报价上限为人民币8.60万元,服务商所报总价不能超过此上限金额;3.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询价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为服务内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前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4.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以及行业的相关要求,并且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评审前由采购人在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并留存网站查询截图的复印件);
4.本项目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响应;
6.发布公告的媒介: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7.采购人与服务供应商双方须就此服务项目签订保密协议书,服务供应商对服务期间出现的资料信息泄密、文件材料丢失等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若违反保密协议的约定,采购人有权取消业务合作或终止已开始的合作,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联系事项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单位名称: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障局
单位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191号万彩城6栋404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老师,0871-********
昆明市五华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10日
标签: 购买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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